
在短视频平台刷到“荐股专家”直播,被拉进“粉丝群”跟着“导师”炒股,本以为能跟着赚快钱,结果500万本金被锁在虚假平台无法提现——这不是电影情节,而是甘肃嘉峪关市民赵先生(化名)的真实遭遇。这起案件背后,是甘肃公安机关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,斩断的一条境内外勾连的荐股诈骗黑灰产业链,最终打掉境内团伙6个、境外窝点3处,抓获186名嫌疑人,串并全国案件300余起,涉案金额达8600余万元。今天,我们就通过这个真实案例,拆解“荐股”骗局背后的法律规则,给所有想在股市“抄近道”的人划清行为边界。
今年3月,赵先生在短视频平台刷到一场“荐股”直播,主播自称“资深操盘手”,晒出多张“盈利截图”,还承诺“粉丝群内免费带单,稳赚不赔”。赵先生心动之下加入“粉丝群”,群内每天都有人晒“跟单收益”,“导师”还会一对一私聊,根据他的资金量定制“投资方案”。
在“导师”和群内“托儿”的轮番洗脑下,赵先生先后投入近500万元,全部转入对方指定的“某某证券资管版”平台。当他想提现时,平台却以“账户异常”“需缴纳保证金”“系统升级”等理由百般阻挠,直到联系不上“导师”、群被解散,他才意识到被骗。
警方侦查发现,这个诈骗团伙分工极其明确:前端引流人员在社交平台刷评论、发私信物色目标;中端“粉丝群”管理员一人操控数十个水军账号,按剧本营造“热烈氛围”;专人一对一跟进,用编排好的话术骗取信任。为规避监管,他们诱导受害人下载需邀请码登录的小众软件“企小信”,推出高度仿真的虚假投资平台,甚至伪造职业资格证书、冒用正规券商身份,还设置“视频认证”环节强化“正规”假象。更隐蔽的是,他们利用对公账户转账限额高、有企业资质背书的特点,通过国内多层银行账户层层接力,将资金最终流向境外。
鉴于案情重大,甘肃省公安厅成立“3·10”专案组,联动全国23个省、68个市发起集群打击,抓获跑分洗钱、引流推广、技术开发等环节犯罪嫌疑人104名。5月16日,通过国际警务执法合作机制,中国警方联合柬埔寨警方对3处境外窝点集中收网,82名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国,其中25名为境外逃犯。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,警方已挖掘疑似受害人1.2万名。
看完赵先生的遭遇,很多读者可能会问:“我在非正规平台投资被骗,钱还能追回来吗?法律上怎么认定这种‘荐股’行为?” 还有人疑惑:“那些在群里当‘托儿’、帮忙转账的‘跑分’人员,只是‘打杂’的,难道也构成犯罪?” 这两个问题,恰恰是普通人最容易陷入的认知误区,也是本案普法的核心价值所在。
针对第一个疑问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,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本案中,诈骗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通过虚构“荐股专家”身份、伪造投资平台、编造“稳赚不赔”话术等方式,使赵先生等受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,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。且本案涉案金额达8600余万元,属于“数额特别巨大”,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针对第二个疑问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,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、转移、收购、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、隐瞒的,构成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。本案中的“跑分”人员,即便只是“帮忙转账”,只要明知资金是诈骗所得,仍提供银行账户、协助转移资金,就属于“以其他方法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”,同样构成犯罪。此外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第二十五条、第三十一条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提供账号、技术支持、广告推广等帮助,否则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处罚。本案中,引流推广、技术开发等环节的嫌疑人,正是因提供此类帮助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需要特别强调的是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第一百二十条规定,除证券公司外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证券承销、保荐、经纪等业务。本案中诈骗团伙冒用正规券商身份、推出虚假“资管平台”,不仅涉嫌诈骗,还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,属于“想象竞合犯”,依法应从一重罪处罚。
结合本案及《关于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决定》的相关要求,给所有投资者划清以下行为边界:
核实资质是第一步:凡宣称“荐股”“带单”的,务必通过中国证监会官网、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核实机构及人员资质,无资质的一律视为诈骗;
警惕“话术陷阱”:凡使用“内幕消息”“稳赚不赔”“导师带队操盘”“保本高收益”等表述的,均为诈骗话术,立即拉黑举报;
拒绝陌生软件:绝不下载需邀请码登录、非应用商店上架的小众投资软件,正规证券交易仅通过持牌券商官方APP或营业部办理;
对公账户≠安全账户:诈骗分子常利用对公账户“洗白”资金,转账前务必核实收款方是否为持牌金融机构,切勿向个人账户或无资质企业对公账户转账;
及时报警止损:一旦发现被骗,立即保存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、平台截图等证据,拨打110或96110反诈专线报警,切勿因“怕丢人”拖延,错过资金冻结黄金时间。
甘肃省公安厅反诈中心负责人桑少军提醒:“投资没有‘捷径’,所有宣称‘稳赚不赔’的‘荐股’,本质都是盯着你本金的骗局。守住钱袋子,首先要守住‘不信天上掉馅饼’的底线。”
内容合规声明:本文基于《甘肃公安斩断一条跨境“荐股”诈骗犯罪链条》(来源:新华社)整理撰写,如有引用不当或信息更新,请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。法治中国建设网致力于提供权威准确的法治资讯,欢迎监督指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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